11月13日至17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四川省内江市督察整改工作安排部署和推进不到位,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黑臭水体整治不到位,沱江支流威远河水质仍在下降。
内江多个污水处理设施未建成
内江市位于长江重要一级支流沱江下游中段,是涵养沱江水源的重要板块,也是沱江水污染防治的重点区域。2017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沱江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问题叠加显现,部分地区重点工作推进不力,水环境质量下降明显。内江市球溪河、威远河等支流2016年水质为劣Ⅴ类。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未按期建成。威远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未按期建成,城区每天约1.8万吨生活污水直排威远河。威远县连界镇严陵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未按环评要求建设,造成约6万人生活污水长期直排。
四川省督察整改方案明确:实施《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大力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强化河渠塘坝综合整治。2018年12月底前,建成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威远县连界镇严陵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等,建成投运威远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整改进展滞后,部分断面水质恶化
整改工作部署安排不力。2017年以来,内江市委、市政府一直寄望以“PPP模式”实施沱江流域(内江段)水环境综合治理,但由于打包项目太多,融资规模过大,方案设计欠缺,导致三次流标。2017年12月,市委、市政府要求已纳入PPP项目包的项目不得擅自开工,导致市中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东兴区田家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隆昌市乡镇污水处理厂等3个项目1.03亿元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被闲置,2018年底建成的要求无法按时实现。2018年6月,市委常委会在听取督察整改情况汇报时,对基础设施整改严重滞后、质量不高等问题仍然没有引起重视,没有提出加快推进的要求和措施。
部分整改任务进展滞后。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向四川省移交一批责任追究问题,其中包括内江市威远县委、县政府因第二污水处理厂和严陵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未按要求建设等问题,四川省整改方案对这两个项目提出了明确整改要求,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但现场检查发现,威远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仍然滞后,无法按要求于2018年底前建成投运,严陵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则尚未启动。另外,按照四川省整改方案要求,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应于2018年底前建成,但目前工程进展滞后,无法按期建成;应于2018年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12.73万立方米/日,目前实际仅新增3.75万立方米/日,应于2018年底前新建改造管网466公里,目前仅完成141公里。
黑臭水体整治不到位。按照四川省整改方案要求,内江市11条黑臭水体综合治理项目应于2017年全部开工建设,其中,小青龙河、谢家河、寿溪河黑臭水体综合治理项目应于2017年底前完成。但检查发现,小青龙河、谢家河、寿溪河黑臭水体治理至今尚未完成,蟠龙冲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以整治难度大为由被一直搁置,直到2018年11月才开始截污管道埋设,其余7条黑臭水体综合治理也未取得明显进展。
部分断面水质仍在恶化。监测数据显示,2018年1至10月,内江市沱江流域24个纳入监测的断面中14个水质不达标,其中,威远河廖家堰国控断面COD、氨氮平均浓度还在上升,威远河罗家坝市控断面至破滩口市控断面水质由Ⅲ类恶化为劣Ⅴ类。另外,古堰溪、龙凼沟、玉带溪等黑臭水体COD、氨氮浓度远高于Ⅴ类水体标准,最高分别达到225mg/L、21.3 mg/L,市中区、东兴区79座水库中64个水质为劣Ⅴ类。
检查还发现,列入《内江市沱江干流水体达标方案》的57个项目中,高新区白马园区污水处理厂等8个应于2018年6月前开工建设的项目至今未开工,马鞍山老工业园区垃圾处理生态整治等4个应于2017年底完成的项目至今未完工。
市委市政府推进工作不力
内江市委、市政府在督察整改中部署安排和工作推进不力,导致部分整改任务进展严重滞后,整改质量不高,部分河流断面水质仍在恶化。
市水务局、住建局等部门履职不到位,在整改任务推进、沱江流域污染治理等工作落实上等待观望、敷衍应付,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做好后续督察工作,涉及失职失责的,将要求地方调查问责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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